个税汇算清缴来了!你退税了吗?
为什么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
国家税务总局在年前颁发了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。这一公告的发布是为了进一步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行落实,实现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制度的有序建立,使得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根本上得到保障。
简单来说,就是因为新个税法颁布了之后,纳税人可以自行查看税款收缴情况,以前凡是企业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都算是预缴费用,纳税人可以通过年度汇算清缴的渠道进行核对,是否出现多缴或者少缴的情况。以确保可以充分享受新政策带来的福利。
哪些人可以申请个税汇算清缴
当然,也并非是所有人都需要办理年度清缴汇算,以下几种情况,纳税人在办理了年度汇算清缴之后会收到退税。
1.2019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,但是平时又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;
2.2019年度有符合转向附加扣除条件的事项,但是在预缴税款时并未扣除。
3.纳税人在取得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用所得,2019年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。
4.预缴税款时,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优惠的。
以下四种情况,则无需进行年度汇算清缴。
1.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但是有需要补交税款的;
2.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;
3.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;
4.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。
那么什么是综合所得呢?有些人可能会疑惑。工资薪金所得、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这些都包含在综合所得里面,并且都将纳入个人所得税综合征收得范围里面。
而其他经营所得、股息红利、财产租赁和转让、偶然所得等,这些都不算入综合所得。
而汇算清缴,就是将纳税人的综合所得与此前已经预缴的个人所得税进行对照,多缴的可以申请退税,哪怕只有一元都可以申请,少缴的就将税款补上,
举个栗子,小明1月份工资有1万元,然后个人缴了“三险一金”,其费用是3000元,预缴个人所得税100元,而其他月份工资实际上只有4000元,那么对于小明来说,因为全年的年收入额不足6万无需缴纳个税,因此之前1月份预缴的100元税款是可以申请退还的。
其实,企业和个人也无须每年都这么麻烦去核算是否有漏缴或多缴,把这些交给嘉瑞国际人力资源(北京)有限公司,就可以完全放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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